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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遇害案76岁嫌疑人担何责

发布时间:2022-03-31 15:08   来源:未知    作者:新博网

极目新闻记者 丁伟

3月27号上午河南省长葛市坡胡镇孟排村7岁女孩丁某欣离家失踪,经家人、当地警方和救援队多方搜寻,两天后,女孩遗体被发现(极目新闻此前报道)。29日下午,公安部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发布消息称,同村村民娄某林(男,76岁)有重大作案嫌疑,已于29日上午9时许被警方抓获。据了解,该嫌疑人曾接受河南当地媒体直播采访时还提供“线索”,谎称丁某欣上了一辆汽车走了。

此事引发网友关注。有网友称嫌疑人已满75岁,是否会影响量刑?有律师分析,根据《刑法》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7岁女孩不幸遇害,嫌疑人竟是同村76岁老人

3月27号上午9时许,河南省长葛市坡胡镇孟排村7岁女童丁某欣离家失踪。29日下午2时许,救援人员和多位村民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失踪女孩已找到,但已遭遇不测。

据北京青年报3月29日消息,经当地镇政府确认,失踪两天的河南长葛7岁女孩已遇害,同村一名70多岁老人被警方带走调查。

29日下午,公安部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发布消息称,长葛坡胡镇孟排村丁某欣(女,7岁)于3月27日上午8时在本村玩耍时失踪。长葛市公安局立即启动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和命案工作机制开展工作。经工作,本村的娄某林(男,76岁)有重大作案嫌疑。3月29日上午9时许将娄某林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娄某林供述了作案经过,作案后并抛尸。警方根据其供述,于29日上午11时许在孟排村西、高速引线西侧小树林路旁垃圾坑内发现丁某欣遗体。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曾接受媒体采访,谎称女孩上车离开

据媒体报道,嫌疑人娄某林还曾接受河南当地媒体的采访并提供“线索”称,失踪的女孩坐上车离开了。

从当时的采访视频可以看到,面对记者的询问,娄某林的回答显得有些前言不接后语,其自称看到女孩上了一辆汽车,当记者问车子是什么颜色时,娄某林竟一时不知如何作答。而巧合的是,在直播时就有网友留言提醒:“关注下这个老人。”

嫌疑人曾接受媒体采访(截图)

29日上午,被害女孩的母亲郭女士曾表示,村里有人说看到女儿被拽上一辆面包车带走,但是并没有相关的可靠证据,郭女士还表示,他们已将该线索汇报给了当地警方。

随后,极目新闻记者向当地警方求证此消息的可靠性,工作人员称该消息并未得到证实。

“后来听村里人说,那个接受采访的就是嫌疑人娄某林本人,感觉特别震惊。”30日下午,一位曾接触过嫌疑人的人士称,嫌疑人与被害女孩家里相距并不是很远。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一位曾担任村干部多年的人士透露,嫌疑人在村里人缘关系较差,与儿女关系也不好。嫌疑人多年前曾砍伤亲弟弟脖子,侄子上前劝架时还被砍伤鼻梁。嫌疑人还曾因容留妇女卖淫坐牢。

律师称75岁以上老人不适用死刑,特别情况除外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柴欣律师表示,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该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特别残忍手段”一般是指给被害人肉体上带来极大痛苦、公众心理上难以接受的作案手段,包括采用毁容、挖人眼睛、砍人双腿、斩首、开肠破肚、电锯杀人等极其凶残狠毒、大大超出人性范围及伦理道德范围的杀人手段。就本案而言,犯罪嫌疑人是否属于以特别残忍手段杀人有待法官据实判定。如果认定属于,有可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经最高院核准后执行。如果法官判定不属于,大概率会判“死缓”,也就是指缓期两年执行死刑,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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