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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谈救狗溺亡少年

发布时间:2022-06-24 07:00   来源:未知    作者:新博网

来源|都市现场综合成都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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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晚,双流黄水镇的杨柳河里发生了一起男子坠河事件。据知情者介绍,33岁的黄某在遛狗的途中被狗拖进了湍急的杨柳河中。最终,黄某因溺水医治无效死亡。而这起坠河事故也暴露出了河道管理方面的一些安全隐患。

说起一周前的一幕,56岁的黄师傅还痛心不已。他告诉记者,8月19日晚6点过,他的儿子黄某与儿媳妇苏女士、孙儿一起在杨柳河边遛狗。忽然,那只狗钻进隔离防护网的那道门,向河边冲去。由于当时狗绳是固定在黄某手上的,加上狗的力气很大,最终连人带狗一起落入和湍急的杨柳河当中。

黄某落水后,周围的路人也尝试救援。可以为事发时河水非常湍急,加上地势等不利因素。最终未能及时将人救起。

悲剧发生后,死者家属将矛头对准了这道敞开的大门。据周围居民介绍,这道门2个月前还是大门紧锁。可不知为何在汛期会被人打开,而正因为这一原因,才会出现连人带狗落水的情况发生。

那么,黄某的落水死亡与这道打开的大门之间有无直接关联,河道管理方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呢?记者同黄某的亲属一起找到了黄水镇管理杨柳河的负责人那里了解情况。

河道管理负责人表示,河道围栏设置有警示标识,而黄某作为完整行为能力人应当知晓相应的安全风险。黄某的落水应该是一起意外事件,管理方不存在相应的责任,但可以进行人道方面的帮助。而对于大门敞开锁存在的安全隐患,管理方也表示将进行改善。对于此案的法律关系,记者也咨询了律师。

律师:根据法律规定,首先是饲养动物的主人来承担责任,其次才是河道管理部门是否存在过失,但综合本案目前的情况来看,悲剧的发生与河道管理部门关联性不大。

我们也希望通过此事提醒大家,汛期的河道危险异常,广大市民切莫因游玩放松安全意识,以免造成难以挽回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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