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集团再次被强制执行。
近日,天眼查显示,大连万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仁寿万达广场房地产有限公司新增一名被执行人,执行目标超1.63亿元,执行法院为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公开信息显示,大连万达集团有限公司始建于1988年,现已发展成为以现代服务业为主的大型企业集团。旗下子公司包括企业管理集团、文化集团、投资集团,其中商业中心、影视、体育、儿童产业等在世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王健林,注册资本10亿元,由大连和兴投资有限公司与王健林共同持股。 今年7月,中国执法信息公开网显示,大连万达集团有限公司、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湖州万达投资有限公司新增了主体信息执行,执行目标3亿元以上。审理法院为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截至目前,公司掌握被执行人信息3条,累计执行金额超过4.64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4月20日,万达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两次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列为失信人,并被执行1年以上亿元。
受此影响,万达地产原法人张琳也被限制高消费。张琳于2000年3月加入万达集团,历任万达文化集团总裁、万达集团副总裁、万达集团财务总监。
6月5日,万达集团新增两条股权冻结信息。股权执行的标的公司均为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大连万达商业管理),冻结股权总额约19.79亿元。冻结期为2023年6月5日至2026年6月4日。
旗下公司屡遭执行,王健林选择变卖资产解决困境。
7月11日,万达电影公告称,控股股东北京万达投资拟通过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1.8亿股股份转让给卢丽丽女士(占公司总股本的8.26%)。转让价格为每股12.07元,交易总价约为21.72亿元。
根据公告,本次交易价格为标的股票当日收盘价折让90%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前。
7月17日,万达电影再次公告,控股股东万达投资拟向一致行动人神仙融智转让1.77亿股(占公司总股本8.14%),转让价格为13.17元/股。售价为23.36亿元。过户登记完成后,万达投资持有万达电影的股权将减少至20%。
作者 |张小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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