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具新闻影响力网站
欢迎投稿本网站
主页 > 娱乐 >

女孩伤口内发现药棉

发布时间:2022-03-28 21:54   来源:未知    作者:新博网


“你想干嘛”“你有什么权利采访我”近日,河北蠡县,一名10岁女孩在上学路上突然被狗咬伤左腿。随后,家人带女孩到蠡县广泰中医医院就诊处理伤口。尽管一直按时换药甚至输液,可20天过去了,女孩的伤口不但没有痊愈,反而红肿流脓。无奈之下,家人带女孩来到保定市第三医院。手术切开后,医生发现,孩子的伤口里居然有半个指甲盖大小的一块药棉。发现药棉后,家人找到了蠡县广泰中医医院。当时,院方承认了操作失误。然而,当孩子出院后家长再去找院方,却屡吃闭门羹。直到今天,也未得到任何说法。记者去采访医院负责人和卫生健康局负责人产生了开头的这两句话!

郁律说法:难以想象,在视频里,院长已经承认了是医院的过失,但是家长再次找过去,却一直被推脱,后来又去卫生健康局反应,谁知他们竟然说出来“你想干嘛”这句话,真是“好大的官威”。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我们在无理取闹,其实很多医疗患者也遭遇过这样的事情,比如之前日本,以为老奶奶做手术,结果纱布留在了伤口了,最后竟然导致了肿瘤!还有之前攀枝花发生一件事件,一位女子做完手术后竟然失去了生命,原因也是纱布遗留在身体里。

作者认为这种情况我们完全是可以避免的,只要医生小心点即可,试想如果是医生自己的家人,他们会这么粗心吗?这一身白大褂代表的是责任!你们考医疗执业资格也不容易,熬资历熬到现在也不容易,因为自己的粗心大意导致自己被革职,或者职业生涯留下污点,是很可怕的,这是对他人的不负责也是对自己的不负责。


最后郁律说说向医院维权的事宜:首先协商,能协商下来最好,协商不了那么只有起诉了,起诉的话得准备好证据,该证据都已经录下视频了,对方很难不承认,然后需要准备的就是做手术的相关费用凭证等,虽然造成伤害无法定残,很多费用没法主张(能主张的一些我也不在这啰嗦了)。但是是否可以主张一下精神损失?毕竟是一位年幼的小姑娘遭受了不应该遭受的折磨。让我们看一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本次医疗事故中应该是侵犯了该小女孩的健康权,那么笔者认为可以主张一下,判不判那是法院的事,但是你不主张就是你的事情了,法院不会主动给你加的。

作者:郁律说法

(感谢大家的阅读,觉得作者写的不错的点击一下右上角的关注!您的关注就是我创作的动力。本文章如有侵权部分,请联系作者,作者将及时删除)

#河北身边事##女孩被狗咬20天未愈 伤口内发现药棉#

上一篇:土耳其总统与普京通话谈论俄乌局势
下一篇:没有了

分享到:
0
最新资讯
阅读排行
广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