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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一煤矿发生事故5人失联 曾长期违采“屡教不改”

发布时间:2021-07-24 00:00   来源:未知    作者:新博网

央视网消息 (记者 王甲铸):据榆林市政府网站消息,7月15日15时25分,位于榆林市榆阳区麻黄梁镇的华瑞郝家梁矿业有限公司(下称:郝家梁煤矿)井下发生一起溃水溃沙事故,井下5人失联。目前神东矿山救护队、陕煤神南救护大队、榆林市安全生产综合救援支队、榆林市消防救援支队正在全力开展救援工作。

16日中午,榆阳区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救援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

公开资料显示,此次发生事故的郝家梁煤矿曾长期违法采矿和违法占地,且“屡教不改”,2017年获得国家能源局项目核准批复,但早在2011就已经开始违法建设和开采。

国土资源部2016年时曾对挂牌督办的8起案件调查处理情况进行通报。通报显示,2011年4月,榆林市华瑞郝家梁矿业有限公司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及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动工建设郝家梁煤矿。项目建设期间,榆林市和榆阳区国土资源部门先后20余次责令其停止违法采矿、违法占地行为,该公司拒不停止,并销售煤炭19600吨,违法所得106.5848万元。

对上述违法采矿、违法占地行为,榆林市和榆阳区国土资源部门进行立案查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止开采,责令退还违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没收违法所得106.5848万元,罚款69.5109万元。

就这一行为,陕西省纪检监察机关决定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榆林市华瑞郝家梁矿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刘斌行政记大过处分,公司总经理郭世胜行政记过处分,榆林市国土资源监察大队一大队副队长徐大智、榆林市国土资源局榆阳分局副局长赵仕飞、榆阳区煤炭局副局长艾绍元、榆阳区麻黄梁镇政府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关鹏飞(副科级)行政警告处分;决定对榆阳区煤炭局局长张建华诫勉谈话;解除郝家梁煤矿安全矿长李洪渠和该矿总工程师郭永胜的聘用合同。

直到2017年6月20日,国家能源局才对郝家梁煤矿项目作出核准批复。核准产能为120万吨/年,并配套建设相同规模的选煤厂。核准文件要求,项目投产后,按核准建设规模进行生产能力登记公告,不得超能力生产。煤矿项目移交生产后5年内不得申请改扩建,也不得通过生产能力核定扩大生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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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文件第十四条提到:“本项目属未经核准擅自开工建设的违规煤矿,项目单位要深刻吸取教训,严格执行煤矿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规定进行处罚和问责。”

来源: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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