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具新闻影响力网站
欢迎投稿本网站
主页 > 图库 >

男子服刑21年 出狱后称“从未杀人”

发布时间:2022-03-29 17:07   来源:未知    作者:新博网

作者|樊夫

编辑|柯南

坐在家徒四壁的老宅中,杨书庆总是低头叹气。他最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家里没啥意思,还不如回去住监狱。”

出狱整整10年了,杨书庆仍然活在别人的鄙夷中。他不止一次说,自己未曾杀过人,那21年的牢狱生涯,完全是“无辜的”。

可大家并不相信他的自述,因为这起陈年旧案,早就经过了两级法院的判定。

事情发生在1991年8月份的一天,杨书庆所在的石家庄栾城农村,一名11岁男童遇害后,智商低于常人的20岁男子杨书庆被警方带走了。

后来,案件经过多次退回补充侦查,直到1994年,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石家庄中院)才以杨书庆犯故意杀人罪为名,判处他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简称河北高院)维持了原判。

1993年3月9日,石家庄中院将杨书庆案退回检察院,要求补充侦查

杨书庆虽然活了下来,但哥哥杨书江却想不明白,既然法院认定他“手段残忍,情节、后果均特别严重”,为何没有“立即执行”?事实上,这也是包括受害者家属在内,很多人无法释怀的原因。

更让人不解的是,在庭审阶段,杨书庆坚称没杀人;可在监狱服刑时,他却因认罪认罚等原因,先后获得数次减刑。而在他入狱出狱的这30年间,家人又在为证明他“无罪”奔忙着。

另一方面,受害者家属坚信杨书庆就是凶手,也一直活在对他的恨意中。

11岁男童神秘失踪,尸体3天后在枯井被发现

1991年8月8日,立秋。

这天中午吃过饭后,杨书庆对母亲说:“娘,我背上喷雾器到咱家南院睡一会儿,然后去窑上棉花地里打农药。”随即,他慢悠悠地走出了门。

杨书庆的家,位于石家庄市栾城县马家庄乡李家庄村。彼时,他的父亲是村长,家里有东院、南院两套房子。南院是新盖起来的,连块儿玻璃都没装。天热时,杨书庆总一个人去那儿午休。有时,晚上也过去住着看管牲口。

按照杨书庆的讲述,他在去往南院路上,遇到了同村的郭鹏波(11岁)、郭鹏朝(8岁)兄弟,以及后来出事的男童姚小涛(11岁)。

杨书庆说,当年就是在这上面掏的麻雀。摄影:樊夫

“他们仨正在一棵泡桐下玩儿,我们不是同龄人,就没想理他们。”杨书庆说,他正低头走路时,听到其中一个男孩说:“咱们去书庆家掏麻雀啊。”杨书庆说他没搭话,三个男孩只管跟在自己后面,一起去了南院。

尽管杨书庆比这些孩子年龄大,可由于母亲怀他时曾生病服药,导致其智商较常人低,在村里属于那种“脑子不咋灵光”的人,但日常沟通没什么问题。

在杨书庆的记忆中,几个孩子刚到院里就找起麻雀来,“后来,我给他们掏了3只,一人分了一只。”

杨书庆表示,掏完麻雀后,他和三个孩子共同离开了南院。随后,四人还去了离家不远的氨水库旁边玩了会儿。没多久,郭氏兄弟被家里老人叫走了。

“只剩下我和小涛,我俩待了一小会儿后也分开了,他沿芦苇坑往西去了。”杨书庆随后背着喷雾器去了棉花地,准备为十几亩棉花打药。

因为没有更多佐证,杨书庆的这些说法,外人很难确定其真实性。不过,在棉花地打药的时候,倒是有几个人看到了他。

这天下午,李家庄村民孟某、郭某都看到了杨书庆在棉花地里打农药。他的大伯杨连支曾回忆称:“天快黑了,我给杨书庆说别打药了,他又灌水打了药。”

被指杀害了男童的杨书庆。摄影:樊夫

可对于8月8日下午姚小涛的具体轨迹,却没多少人能记清。可以肯定的是,在当天下午时,小涛还没出事,因为有人在稍晚时见过他。

村民刘某曾表示,天快要黑的时候,她打完牌正准备回家做饭,还“看见小涛和一个小孩(不知道是谁)往南走了。”另一个叫郭某某的人,也在“太阳要落山时,不知道几点,在小奎家门口,我往东走,小涛往西走时我见到小涛的……就穿着个裤衩,穿着凉鞋”。

遗憾的是,两人都不记得具体是在几点钟见到的姚小涛。

而杨书庆所说当天一起玩耍的11岁男童郭鹏波,记得时间。他曾告诉警察:“大约6点多小涛一个人从村南过来,这时摸小牌的老头老婆也散了,小涛也没跟我说话,在连冬家(杨书庆父亲)西边河坑边玩,手里拿着两个小麻雀,我就回家了,以后再也没见小涛的面。”

当时,郭鹏波清楚记得:“小涛没穿上衣,脱光膀,下身穿一条裤衩,边上有三个布条,中间一道红色,两边是白色的,脚上穿着一双黑凉鞋,没穿袜子。”

所以,从最后几个见到姚小涛的人来看,他应是在8月8日傍晚失联的。

杨书庆自称,他完全不知道姚小涛失踪的事,“天都要黑了,我从地里干完活,快到家门口时还遇到了小涛的父亲。他还问我,是否见到了小涛,我说中午掏完麻雀后再也没见到了。”由于姚父已去世,这个说法也无法证实。

就这样,姚小涛神秘消失了。

整个晚上,家人和亲戚都没找到孩子。后来两天,他的身影也没再出现。

就在他失踪3天后,事情出现进展。8月11日下午,李家庄隔壁的宋家庄村民在地里干活时,闻到一个枯井内散发出阵阵腐臭味儿,便怀疑与小涛失踪的事有关。

消息很快传到了姚家。11日晚上9点左右,小涛的叔叔姚同锁等人去了栾城县公安局报案。警方赶到现场勘察后,打捞出一具男童的尸体,死者就是姚小涛。

而与此同时,杨书庆也进入警方视线。

失踪男童被人掐死,现场发现关键物证

在枯井发现尸体那晚,警方就介入调查了。他们虽然没先叫杨书庆问话,但找到了11岁男童郭鹏波,以及其他一些村民了解情况。

1991年8月11日晚上11点,栾城县公安局民警给11岁的郭鹏波做笔录时,他并没提及8日下午和杨书庆等人一起掏麻雀,更没说8岁弟弟的情况。

郭鹏波告诉警察:“8月8日下午大约三四点钟,我村姚小涛来我家找我说玩,我俩就做伴出来,听见村东南有拖拉机声,我俩就顺郭法子家房后一条道,离村南有50米左右,看见有二辆红色拖拉机(一个有棚,一个没有棚),是拉楼板的车,当时车空着,车头向南,车误了(记者注:由于某种原因车辆暂时无法行驶)。人们正看时,俺村杨书庆(有二十来岁,其父是村长),背着一个喷雾器过来,小涛说咱们跟书庆去玩呀,我说走,书庆说你别去了,你去了别人说我是领孩子头,书庆把喷雾器放到家里,领着小涛去村南窑上撇棉花杈了,我就回家了。”

他还透露:“自书庆领小涛走以后,我一直到天黑再也没看到过书庆。” 不过,他在下午6点时见过小涛。

这份笔录,大大增加了杨书庆的嫌疑。至于其他村民提供了什么价值线索,记者无法得知。

而从姚小涛失踪,到枯井里发现尸体的这几天,杨书庆一直没离开李家庄村。警方在8月12日复勘完现场后,13日上午,带走了正在地里挖水沟的杨书庆。

等杨书庆再回李家庄,就是21年之后的事了。

据警方资料显示,之所以带走杨书庆,是因为还发现了一些其他证据。

警方在1991年8月13日的《抛尸现场笔录》中记载,装尸体的麻袋下部有红色“中粮”二字,“后赶至嫌疑人杨书庆家中,经搜查发现,(杨家三条麻袋的口缘及边缘也有缝在上面的线头,经过与包裹尸体的麻袋比对,两者白线吻合)”。

石家庄市公安局出具的刑事技术鉴定书显示:“现场线头与嫌疑人家中线头纤维成分一样,均为维纶”。据此,麻袋成为杨书庆杀人的重要物证之一。

除了与麻袋有关的证据,警方还对在杨书庆家提取的羽毛做了鉴定:“现场羽毛与嫌疑人家中羽毛相比有外观形态一致的部分。”

小涛的叔叔姚同锁对记者说:“这些证据,足以证明杨书庆是杀人凶手。”

杨书庆的哥哥则认为:“不管是麻袋、线头,还是羽毛,都不是我家独有的,这种东西在村里比比皆是,为什么就是我弟弟做的?”

尽管杨家有争议,但警方已锁定了杨书庆的嫌疑人身份。

8月13日上午,杨书庆被带走后,父亲见他一直没回来,便在临近中午时,跑到公安局为儿子送饭。此后,杨父也被关了起来,直到105天后才被放回家。

1991年8月14日,杨书庆“因故意杀人”被栾城县公安局刑拘;8月15日,法医出具了《尸检报告》,称姚小涛左枕部有损伤性状特征,“说明系钝器所致,据现场情况,生前打击及死后抛尸碰击井壁均可形成。”

尸检给出的死因是:“姚小涛系被他人扼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也就是说,这名11岁的男童,是被人掐死的。这让姚家人难以接受。

姚同锁说:“小涛当时是家中的独子,家人一直没缓过劲儿来,他爸也因此长期压抑,没有活下大年纪。”

被抓后曾试图自杀,案件多次被发回补充侦查

虽然杨书庆被确定为嫌疑人,可他说,刚进去时根本没承认杀害姚小涛,并趁着审讯人员不注意,采用“摸灯口”方式进行以死抗议。

这个说法极难证实,不过当时《石家庄日报》有接近该细节的报道:“杨书庆拒不认罪,并企图自杀未遂,干警充分运用掌握的证据,开展政治攻势,使杨书庆交待了杀害姚小涛的犯罪事实。”

《石家庄日报》当年对杨书庆案的报道

而杨书庆的有罪供述里,也出现了前后不一的版本。

他在1991年8月16日交待说,8月11日下午,有一个焦家庄村的男人,在打了自己后,拿刀威胁他,让其在晚上7点左右掐死姚小涛。然后他用麻袋装了姚小涛的尸体,两人将尸体抬到了西耳房的麦糠里,并在第二天晚上大约两点多,由自己将尸体抛到枯井里。

至于杀人动机,杨书庆告诉警察,是姚小涛的奶奶和父亲,与自己的父亲有矛盾,属于报复杀人。警方认定的矛盾,大意是当年杨书庆的父亲贪污了村民的白菜款,小涛父亲为此去告过状。

对此,有律师专门核实过,当年的白菜款问题与姚家没有关系,小涛的父亲也没举报过此事。

姚小涛的叔叔姚同锁表示,当他们知道是因“白菜款”出事时也非常震惊:“我们两家从未发生过矛盾。”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

杨书庆在做了有罪供述后的第二天,检方就批准逮捕了他。

可到了8月20日,杨书庆又改口说人是自己掐死的,之前的话“是我瞎编的”。他说8月8日下午掏完麻雀后,独自在家把姚小涛掐死,并将尸体埋到西耳房的麦糠中,“后来我就扛上喷雾器,锁住门去地里打药了,一直到天黑。”

按照这个说法,杨书庆在下午就将姚小涛杀害了,但不止一个村民,还在快天黑时见过活着的小涛。

值得一提的是,杨书庆在笔录中,还提到了另一个物证——凉鞋。警方也确实在他家南院中,发现了一双被指认是姚小涛的凉鞋。

对于此事,杨书庆的笔录显示,他是在掐死小涛后,将其黑棕色塑料凉鞋,埋到了麦糠里。

但他对律师和记者的说法却是,那双凉鞋是他在院内粪坑捡到的,“当时院里的鸡把我吵醒了,我起来上厕所时,看到粪坑里有一双麻绳捆着的凉鞋,就拿起这双鞋去撵鸡,鞋子就顺便扔到了耳房麦糠里,我也不知道凉鞋是哪来的。”

不管如何,死者凉鞋出现在杨书庆家,再次加重了他的嫌疑。警方侦查结束后,1991年10月17日,栾城县公安局向栾城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了杨书庆。

相关信源显示,检察院曾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

检方的主要疑问是,“卷中的技术鉴定尚不能证明装尸体的麻袋就是杨书庆家做门帘四个麻袋中的一个”,希望能再行鉴定。警方在1991年11月22日出证明称:“经预审股办案人员与县局、市局技侦人员联系,此项无力鉴定。”

“也就是说,那个装尸体的麻袋,并不能证明是我家的。”杨书庆的哥哥说。

但该案终究还是进入了检察程序。

1991年12月21日,栾城县人民检察院根据管辖范围的规定,将案件报送到了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石家庄检方也曾要求栾城方面补充侦查。

栾城县检察院在补充侦查后,又重新报到市里审查起诉。

检方不止一次的起诉了杨书庆杀人案

1992年上半年时,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以杨书庆犯故意杀人罪,向石家庄中院提起公诉。

可到了1993年3月9日,石家庄中院针对杨书庆故意杀人案,向检方下发了《退回补充侦查决定书》,称:“经审理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现决定退回你院补充侦查。”

经过补侦后,1993年9月10日,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再次就该案提起公诉,称:“杨书庆于一九九一年八月八日下午七时许,将到其家中玩耍的本村村民姚雪林之子姚小涛掐死,后装入麻袋,九日深夜,被告人杨书庆将有姚小涛尸体的麻袋抛入宋家庄村东一枯井内。”

案件开庭时,杨书庆对此全面予以否认。姚小涛的家人认为,这个结果就是真相。

“手段残忍”却未被立即执行,入狱期间还被5次减刑

1994年1月31日,在杨书庆被关押近两年半后,石家庄中院对其做出了一审判决。

石家庄中院对杨书庆的一审判决

法院认定杨书庆的杀人时间为1991年8月8日傍晚,“从背后用双手掐死(姚小涛),装入麻袋中,并将姚的凉鞋藏匿在家中西耳房麦糠内。后被告人杨书庆将装有姚小涛的尸体的麻袋抛入李家庄村南、宋家庄村东一枯井内。”

另外,法院根据凉鞋、麻袋缝合线等证据,认定该案“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姚小涛系被告人杨书庆杀死无疑。”

石家庄中院还判定,杨书庆属于“报复杀人,手段残忍,情节、后果均特别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

对于杨书庆在法庭上推翻了此前有罪供述的行为,法院在判决中称其“推翻原供没有道理。辩护人所提出的观点不予采纳”。

如此一来,杨书庆算得上是罪大恶极,可石家庄中院判处他“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未立即执行。

杨书庆不服,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1994年4月19日,河北高院通过裁定形式,将上诉驳回。

对于判缓期执行的情况,河北高院在裁定里称,杨书庆故意杀人“情节、后果都特别严重,但考虑到本案的具体情节,对上诉人杨书庆可以不立即执行死刑”。

这个“具体情节”是什么,杨家人自称不知道。遇害男童姚小涛的叔叔表示:“是因为他智力有问题,才没被枪毙。没有一命抵一命,我们心里也不舒服。”

此后,杨书庆被转入监狱服刑。

因为没文化,狱中的杨书庆不会写申诉书,他的哥哥杨书江在外坚持为弟弟申诉。

有信源显示,河北高院在1995年时复查过该案,并调查了公安的办案人员。办案人员称没有违法办案,“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依法办案的。”

一直喊冤的杨书庆。摄影:樊夫

但杨书江坚信弟弟没杀人。

事情的另一面则是,杨书庆却因“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河北高院于1996年9月10日,将其减为无期徒刑。

到了1999年6月29日,杨书庆又因在狱中认罪服法、接受改造,以及多次立功等原因,被法院减为有期徒刑18年。

而杨书江一直没有停止申诉,“2005年时,全国人大有关部门,要求最高院向河北高院复查该案,但最终反馈都是弟弟自己承认的”。

2005年,杨书庆的父亲去世前,还嘱咐大儿子一定要申诉下去。这一年的9月5日,杨书庆继续被减刑1年10个月。

到了2008年11月23日,他又被减刑1年5个月。

杨书江仍没放弃申诉,希望法院能启动再审。2009年11月18日,河北高院驳回了他的申诉,认为原审判决没有问题。

2012年5月28日,石家庄中院又对杨书庆减刑1年9个月。

2012年6月28日上午,先后被减刑5次的杨书庆,在失去自由21年后,终于走出了监狱大门。不过,彼时他已经41岁了。

出狱后申请再审无法立案,受害人家属坚信判决“没问题”

与社会脱节二十多年后,杨书庆对故乡是陌生的,连他所在的马家庄乡,也早已成了城关镇。如果不是哥哥领着,他根本找不到路。

刚出来那天,杨书庆先没回家,哥哥把他接到了石家庄一家律师事务所,律师又详细询问了当年的情况,杨书庆说自己绝对没杀人。

杨书庆出狱当天去父亲坟上祭拜。受访者供图

从律所出来,杨书江带着弟弟去了父亲的坟墓。杨书庆跪在地上一直磕头,却说不出什么话来。

回到了家,杨书庆发现家中还是以前的老宅,仿佛二十多年只是一场梦。后来,他才知道,是哥哥为了日后能够给他“平反”,刻意保留了南院和东院的老房子,目的是最大限度还原当时的状况。

尤其是案发现场的南院,里面几乎什么都没动,连简易木门也还是当年的模样。

但看着老去的母亲,杨书庆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回来后,他也不愿出门,他不知道别人如何看待自己。杨书江又私下问过他很多次,“到底是不是你干的?”他每次都说:“不是。”

30多年了,杨书庆家的老宅至今保留着当初的模样。摄影:樊夫

这再次坚定了杨书江的信心,他又多次以弟弟之名向法院递交刑事申诉状,却一直无法进入再审程序。杨书庆也觉得自己拖累了全家,并出现轻生念头。

2013年3月9日,他在老家喝下农药准备自杀,有村民发现后,他被送到医院抢救了过来。身体好些后,杨书江本想给他成个家,可相了几次亲,女方都嫌他是个杀人犯,谁也不敢嫁给他。

看到这种情况,杨书江继续去申诉。他自称,在2013年底,最高法立案复查了,“最高法的人说,2014年6月16日做出了复查结论(最高院刑监字第十号),让我找河北高院,但河北一直没向我们送达复查文书。”不过,对于该细节,杨书江无法提供书面材料。

2017年,杨书庆向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希望能够立案复查,当年12月28日,检察院驳回该申诉,称其“申诉理由不成立,不符合立案复查条件,现予以审查结案”。

2017年12月28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答复杨书庆,他的申诉理由不成立

至此,杨书江也没失去申诉信心,并到处投诉,希望能引起重视。

因为受害人姚小涛的父亲几年前也去世了,对于当年的一些细节,记者已经无法查证。好在,他的叔叔姚同锁见证了侄子的案件。

姚同锁告诉记者:“就是他(杨书庆)干的,警察除了在他家搜到了凉鞋外,还搜到了孩子的弹弓。”他说,自己也知道杨家一直在申诉:“事实在那儿摆着呢,他们去哪儿也打不赢,我们肯定认法院判决。”

而当年在警方做过笔录的11岁男童郭鹏波,如今也已40多岁。面对30多年前的事情,他说过去太久了,什么都记不清了。另外,他的弟弟也去世很多年了。因此,对于杨书庆的自述,更加难以证实。

在河北涿州工作的杨书江,每隔一段时间,都要外出去申诉。他所在单位领导,偶尔会问他怎么样了,他只能说:“还在跑,还在跑。”

出狱10年的杨书庆,至今仍说自己不是凶手。可除了家人,没人愿意相信他。

今年51岁的杨书庆没有朋友,只要有时间,他就会给哥哥打电话。电话里,他每次都要念叨,家里房子太破了。哥哥说:“我不是盖不起,万一哪天等来‘平反’,你把现场破坏了怎么办?”每次听到这个话,杨书庆只能一声叹息。

今年51岁的杨书庆。摄影:樊夫

一声叹息的还有姚同锁。他说,如果小涛还活着,也已经40多岁了,正是干事业的年纪,“他出事后,我哥哥和嫂子又要了个女儿,但她小时候得过羊角风,目前脑子也不太灵光”。姚同锁称,这件事给家里带来了巨大的伤痛,他们对杨家的恨意永远不会消失。

其实,姚同锁和杨书江是小学同学,两人都是1962年生人,可自从出了这件事,他们再也没有说过话,两个家族的人碰上了,也不会打招呼。

姚同锁还说,如果杨书庆被“平反”,他们也会走法律途径:“本来当年没枪毙,我们都憋着一口气呢。”杨书江的态度也很简单:“如果真是我弟弟干的,赶紧给他枪毙了,不是的话,还希望能给一个公道。”

(文中姚小涛、郭鹏波、郭鹏朝为化名)

【版权声明】本文著作权归【观象台媒体】所有,今日头条已获得信息网络传播权独家授权,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上一篇:9省份集中排查整治超时加班
下一篇:集中排查超时加班

分享到:
0
最新资讯
阅读排行
广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