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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母回应刘鑫发声

发布时间:2022-02-23 12:02   来源:未知    作者:新博网

昨天(2月16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起诉刘鑫(后改名刘暖曦)案二审开庭,未当庭宣判。18时许,刘鑫一方召开发布会回应一审判决结果并发表相关观点。

对此,江秋莲回应南都记者称,自己没有观看这场发布会,也只有两句话回应此事,“这是一场人命官司,不是谁作秀的剧场。如果我有违法犯罪,自有法律制裁我。”

刘鑫开发布会,江歌母亲回应

2月16日晚,图右为刘鑫。

据南都此前报道,2016年11月3日,江秋莲的独生女儿江歌在日本东京被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江秋莲认为,江歌遇害事件中,刘暖曦虽不是直接伤害人,但存在重大过错,且其过错与江歌的死亡结果有直接因果关系,诉至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刘暖曦赔偿207万余元。

今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一审宣判,刘鑫被判赔偿江秋莲69.6万元。法院审理认为,刘暖曦对由其引入的侵害危险,未如实向江歌进行告知和提醒,在面临陈世峰不法侵害的紧迫危险之时,为自保置他人的生命安全不顾,将江歌阻挡在自己居所门外被杀害,具有明显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法院对江秋莲主张的有证据支持的各项经济损失,酌情支持49.6万元。此外,刘暖曦事后发表刺激性言论,进一步伤害江秋莲的情感,依法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根据行为情节、损害程度、社会影响,酌情判令刘暖曦赔偿江秋莲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

2月16日,二审青岛中院披露,上诉人刘暖曦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将案件发回重审或改判驳回江秋莲的全部诉讼请求。经过近4个小时的审理,法官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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